2018年3月,衡阳师范学院派出了一支由3人组成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深入江华县大圩镇横江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横江村193户、635人,贫困户125户、489人。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由4万元增加到17万元,人均收入由3000多元提高到8100元,全村122户、482人脱贫,3户7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由64.76%降至1.55%,2018年实现了贫困村出列,通过了湖南省脱贫验收,2019年通过了国家第三方脱贫验收,群众认可度100%。七组村民赵德乾动情地说“驻村工作队来了,我们村里的面貌大变了,我家门口的路修通了,出行方便了,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夜晚家门口亮了,村里还搞起了产业,我们的收入增加了。工作队队员们尽心尽力帮我们,没喝我们一口水,太清廉了,真是感谢不尽,感谢党的政策好!”
横江村民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对衡阳师范学院驻村帮扶工作的认可,得益于学校对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高,重视程度高,对驻村工作队员特别支持、厚爱和关心。
2018年省级安排横江村扶贫资金200万元,学校配套扶贫资金82万元、捐赠实物价值21万元;2019年省级安排横江村扶贫资金100万元,学校配套扶贫资金58万。为了用好这些扶贫专项资金,保证扶贫资金使用不违规,不出现腐败问题,不让扶贫领域有腐败空间,学校重视扎牢篱笆,对驻村工作队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使用扶贫资金、及入户走访中提出了“四要四不”规定,并对“四要四不”规定执行情况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及学校组织部(扶贫办)实行督查考评。
驻村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严格按“四要四不”规定开展工作。首先,项目实施要进行科学、周密论证,要有工作计划、方案,并向学校、当地县、乡镇政府报告,得到认可后才能实施,不能先斩后奏,草鞋没样边走边像,不做无计划、无准备的事。第二,项目的计划、方案批准后,要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工作队要与村党支部联合召开村党支部提议会、村“两委”干部商议会、村党员代表审议会、村民代表决议会,项目按“四议程序”通过后,对项目要及时公开,让所有村了解、知情并无异议;项目完工后要公示结果。在项目的确定、实施工作中,工作队不能独权、擅自决定、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村民、村干部意见、科学决策、按规定推进、才能得到村民拥护。第三,项目招标要公开,按规定进行,招标结果要公示;所有项目在招标及实施中工作队不能打招呼,不能单独指定或确定施工方(实施方),不能单独接触施工方或实施方。入户走访也一样,不能接受村民的吃请,吃饭要按规定付伙食费。第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队要有担当精神,参与或指导村干部、村民代表加强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达标达到要求,不能当甩手掌柜,撒手不管。项目结算由村干部和村民理财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工作队不越俎代庖,不搭车报销一分钱。
正是因为学校对驻村工作队在驻村工作中上了“紧箍咒”,提出了“四要四不”规定,工作队员工作有章法、不逾规,在扶贫工作中作风扎实,帮扶真,不敢腐,工作清清白白,帮扶成效显著,赢得了村民和当地政府的信赖和认可。